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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新聞打開常常聽到的就是,法務部長王清峰說要廢除死刑

還說願為死刑犯他們下地獄,丟官也不在乎

我是很不以為然啦!

拜託~王部長別弄得好像在裝聖人、裝清高

如果只因為你個人的想法,就可以不去執法,你法務部長的職責勒?

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耶!判刑定讞的死刑犯,本來就應該要依法行政

那些死刑犯在殺害其他被害人的時候,有誰給那些被害人機會嗎?

沒有

而在他們犯行之後,更造成另一個無辜的家庭永遠無法彌補的傷痛

王部長你自己又沒有遇到那樣的慘劇

請不要只有想著給死刑犯改過自新的機會好嗎?

請你也好好地替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,想想他們的心情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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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sy03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